库房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库房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某部委托,【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某部库房物资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昇[2020]采021号

2、项目名称:福州某部库房物资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用途

1

1-1

库房物资采购项目

1批

231460 

231460

4000

办公

合计

231460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

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

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

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

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

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5.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5.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 11  10 日起至202011  25 ,每天09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6.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1774199056@qq.com)。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109:0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120109:00:00 (北京时间),【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10、本项目采购人:福州某部
地址:福建某地
联系人姓名:薛警官

联系电话:15080058770

采购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联系人姓名:苏晓晓
联系电话: 0591-87717532

11、【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账号:623 261 072 0000 124774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黄玮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

账号:6232 1118 2000 4261 764

1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