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2023年福建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3-07-26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2023年福建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3年福建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下午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3]采040号

项目名称:2023年福建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要求

服务期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合同签订后1年内

82000

82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维保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磋商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响应无效

a1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交凭证(若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594886481@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购买询价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11号专利审查福建分中心

联系方式:宋女士0591-8701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联系方式:黄涓珉、刘韵曦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涓珉

电话:0591-8771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