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分中心2023年部分区域纱窗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一号金皇大厦3楼昇华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3]采86号
项目名称:福建分中心2023年部分区域纱窗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纱窗制作安装 | 1 | 项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及要求 | 147000元 | 14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及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询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询价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询价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询价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询价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询价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是询价供应商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询价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响应无效 |
a11投标保证金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一号金皇大厦3楼昇华招标
方式:供应商将所要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送至【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供应商所要购买文件的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3594886481@qq.com。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与质疑。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 |
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 |
购买询价文件账户 |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11号专利审查福建分中心
联系方式:杨超1537790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联系方式:刘韵曦、黄涓珉、赵祺玮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韵曦
电 话: 15880569626